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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20%沈城建成区 今年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信息来源:hoomoo.com   时间: 2022-03-20  浏览次数:19

全市将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措施建设海绵城市,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8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5月9日,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活动,构建“全市域推广、全流程管控”的海绵城市建设格局,《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据了解,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新城区(含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等)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老旧小区环境提升,以解决城市内涝和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综合治理,避免大拆大建。已经出让或划拨的土地,不再另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典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应设置监测系统,对接入市政管网、水体的溢流排水口或检查井处的排放水量、水质进行监测,监测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在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方面,城市雨水行泄通道及易发生内涝的路段、地下通道以及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将配建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暴雨期间人员财产安全。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方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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