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赵雪峰
3月12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实施。据悉,《方案》对广州建设海绵城市提出了近、中、远期等目标,并为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据了解,“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广州白云湖公园的长方体雨水收集罐 图/梁怿韬
《方案》要求广州的海绵城市建设,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决定和国家部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的各项要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提高城市韧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方案》对广州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三大指导方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要求,充分认识超大城市建设的复杂性,认真反思并着力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硬底化较多、洪涝灾害风险较大、水环境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精准施策、举一反三,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全过程;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广州要探索适合超大城市的海绵城市系统化全域建设顶层技术体系和与之配套的行政管理体系,构建“流域—片区(排水分区)—建设项目”多层级体系。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改善群众的直观感受作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出发点,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水安全、水生态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水平,实现海绵城市“共建、共享、共治”。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3年年底、2025年年底、2030年年底,广州需分别累计有不少于40%、45%以上、80%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